十年前的「四腳獸」
我唸的學校,在別人眼中是個「黨校」,且看我們的校訓「親愛親誠」、在後山校園中有一座創校校長—蔣公騎馬的銅像(同時也是政大著名的鬼故事「半夜換馬腳」的主角);每個與XX黨相關的人物:戴季陶、陳百年、張道藩、羅志希(家倫)…都在我們校園內的建築留“名“。從這裏可看的出來我們學校與XX黨的關係。
總之,被認定是「黨校」,我們學校的學風應該是算保守的,但是在我大四的時候發生一件事,第四台當時報得版面還瞞大的,甚至上了影劇版!當成茶餘飯後的話題…
那件事就是政大男生宿舍「四腳獸」事件—男女共浴!
其實十年前的大學,男女關係還瞞開放的。我大一到大四住在宿舍,常常看到有女生進出男舍,還大棘棘的穿著拖鞋刷牙洗臉。第一次看到差點嚇一大跳,那時慶幸自己是穿短褲T-SHIRT的,要是像平日在家的穿著(限制級,不方便說)@#$%^&*…所以呢?「四腳獸」這件事應該不是什麼相當大的新聞。但問題是為何鬧得這麼大?原因就出在校方的處份態度。
因為校方只給那位男生「小過」(記得沒錯應該是這樣),理由是「場所不對」!
我很認同校方的處理態度,不過是男歡女愛的事情,只是場合不適宜;加上那位同學並不是累犯,且又不是在做偷竊之情事,不至於嚴重到「退宿」之處份,所以從輕處理。
不過不曉得是誰傳出來的…某一位同學在BBS站上留言揭發這件事,然後一傳十、十傳百傳到新聞記者上就大肆報導…報導的對象除了本校學生、連外面學校的學生也報導…也連娛樂圈也在談這個話題(什麼時候扯上他們?真是無聊),報導的內容好像暗指校方給的處份太輕了,應該是要「退宿」才對…
寫到這裏,我記得三年前也有一個轟動全國的校園新聞—「溜鳥俠」。人嘛,年少輕狂難免會做出一些糗事。不過我覺得這間學校給的處份好像太重了,而且我也同情他的,整天被媒體追得不成人樣…
學生應遵守校規是天經地義之事,但我覺得校規應與時俱進,學校對於犯錯的同學處理方式應更人性化、更合理化。維護校譽非首要,校園學術風氣與辦學方式成敗與否才是吸引學生就讀之正途,如果學校辦學的立場不正確(以「學店」方式辦學),那就別指望一流的學生來這裏就學,也別指望有一流大學的學風!
說起校規,我去年在緯來日本台看到一個綜藝節目,其中一段進行的單元是「學校的怪怪校規」,裏面一些千奇百怪的校規,列給大家看一下:
1、不淮看異性的重要部位“超過三秒鐘“,不淮碰異性的重要部位“超過三秒鐘“…@#$%^&*
2、看到“有錢人“一定要問好…這間學校怎麼這麼勢利眼
3、不淮騎“鹿“上學…服了他了
………
當看完電視上所列這些校規,我已經笑倒在地上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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